6月28日傍晚6点左右,一辆摩托车驶入新乐收费站出口11车道。收费人员发现后,立即以规范手势示意拦截。摩托车主误以为工作人员是来帮忙抬杆的,没有表现出缴费的意识,显然不清楚摩托车需要缴费通行。收费员随即耐心解释:“摩托车属于机动车,与小客车执行相同的收费标准,需正常缴费通行。”车主表示自己是从山西霍州收费站上高速时未领取通行卡。收费员通过灵活处理,联系确认入口站代码后,告知车主需缴纳通行费154元。车主在听完解释后积极配合缴费,并安全驶离收费站。
此次事件体现了收费站工作人员依规履职、灵活处置的工作能力,同时也提醒广大摩托车主:摩托车上高速需遵守机动车通行缴费规定,共同维护高速通行秩序。
